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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3月份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具体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0 作者: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来源: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点击量: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进一步夯实政治理论根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结合学院实际,现将三月份组织生活指导意见公布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3月10日-3月31日。

  二、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4.2022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

  三、党务知识学习

  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普遍开展一次党费工作政策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组工通讯》(2020 年第 48 期)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组通〔2008〕75号)等文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策要求、打牢思想基础。各党支部要将党费工作各项政策作为党务工作者培训必学课程,切实提高党费管理水平。

  四、重要工作

  3月底前,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和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具体要求详见《中共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2021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五、学习要求:

  1. 按照《成都理工大学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安排,细化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好各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 要组织基层党支部充分依托“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学习研讨,结合文件精神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主题党日活动。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围绕全会精神完成党课、“微党课”的宣讲任务,撰写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心得,切实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3.学习完成后,各支部请及时将支部生活记录、图文、心得体会等精炼,上报学院。


                                          中共成都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