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所有拟转入我院各专业的普通本科学生必须满足《成都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
二、考核录取程序
1、申请转入学生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合格者,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1)复试形式:分专业组织面试。学生现场回答面试小组提问。面试小组由不少于3人的专业老师组成,每名学生的面试问题不少于3个。
(2)复试考察内容:由各专业面试小组决定。
3、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确定,总成绩、专业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总成绩=转专业统一考试平均成绩×40%+大一上学期课程平均成绩×30%+专业复试成绩×30%。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学校教务处审定。
三、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为9月9日下午3点,考核地点在学院二楼会议室。参加考核的学生请带上学生证、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本人特长、能力的材料。
四、转入学生的学习安排和学分转换按照《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