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研究生导师、2017届拟毕业研究生: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意见》(成理研工作[2016]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审查工作的通知》(成理研工作[2015]15号)以及《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成理研工作[2017]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毕业论文形式审查、评阅及答辩工作由学院按学科专业统一安排、集中进行。为做好我院2017届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工作安排
1、所有经导师审阅同意提交评阅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形式审查。
2、形式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审查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与攻读学科专业内涵是否相符,中、英文摘要、图表、公式、参考文献等是否符合规范,论文排版是否符合学校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要求等。检查并指出学位论文中的低级错误,如中、英文错别字,中、英文语句错误等。
3、形式审查工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所属学科专业安排专人进行,并填写《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审查表》,如形式审查工作中发现涉及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可能存在与攻读学科专业内涵不符时,学生需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与攻读专业相关性审查表》,由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相关性审查,并承担相应审查责任。
4、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递交形式审查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0日。
二、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安排
1、通过形式审查后的送审论文必须在5月15日前集中递交至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递交的送审论文只能出现学校、专业等信息,不得有导师、学生等信息。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5月16日前完成论文的统一送审工作。
三、学位论文集中答辩工作安排
1、集中答辩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8日。
2、学院按照学科、专业属性组成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研究生按照专业或研究方向进入各小组答辩。
3、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定。
4、指导教师列席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参加本人指导的学生学位论文答辩会。
为确保2017届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请研究生导师、2017届拟毕业研究生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