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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度国家基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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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技处印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度国家基金申报任务指标的通知》和《2018年度国家基金申报任务指标》(详见附件1),为了确实做好我院国家基金申报工作,有效提高我院201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和立项数量,请各系部室认真组织申报动员,严格落实申报任务,做好申报材料学术把关,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根据通知精神对以下几类人员不做强制要求:
1.
目前承担有在研基金的教师;
2.
连续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未获批的教师;
3.
参与在研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已达3项的教师;
4.
部分职称系列与科学研究之间关联性不足以及临近退休不足两年的教师。
另:因身体健康问题或客观因素确实无法参与本次国家基金申报的。可由本人据实提出核减申报任务指标的申请,经学院审核、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审批通过后予以核减。请需要核减的老师于1月19日以前向学院办公室提交核减申请。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1月4日
附件:
2018年度各学院国家基金申报任务指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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