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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级化工制药类专业分流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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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2016级化工与制药类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如下:
1、
志愿填报
:
学生在充分了解化学工程与工艺和制药工程两个专业的专业特色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填报《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报名表》,交各自班主任处。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2017年6月16日
2、
专业分流
: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接受学生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95人,制药工程专业接受学生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5人。
如按照学生第一志愿的填报情况即可满足上述条件,专业分流领导小组不再做任何调整;若某专业的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上述限制,则按照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进行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分流名单。
4、
结果公布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交的各专业分流名单经学院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6月8日
附件1材化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附件2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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